一.总则
- 根据持股会章程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-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持股会的所有会员。
二.职工持股标准管理
- 持股会会员按岗位和职务,规定其持股量。
- 各级持股标准为:
(1)工人 万股至 万股;
一般职员 万股至 万股;
中级职员 万股至 万股;
高级职员` 万股至` 万股;
公司领导 万股至` 万股。
- 持股会可以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修订、调整职工持股标准。
三.初始认购
- 凡属认购范围的职工,均有权认购规定额度的持股会股权。
- 职工入股需填写入股申请单,经领导审批后缴纳股金,办理入股手续。
- 职工入股额应达到要求所持股标准的下限。
- 持股会会员应占全公司应入股人数的 %以上。
四.凭证管理
- 持股会向会员发放会员出资证明,不印制股票,出资证明载明下列事项:
(1)会员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工作证号、出资证明证号;
(2)发证明日期和注意事项;
(3)理事长签章。
出资证明不得载明会员的出资额。
2.出资证明不得涂改,应妥善保管,如有污损或遗失,应及时与持股会、理事会联系办理挂失、补办手续。出资证明不得在社会上流通。
3.公司向会员发放职工股份凭证,内部职工股份凭证载明下列事项:
(1)公司名称;
(2)公司登记日期;
(3)公司注册资本;
(4)内部职工股股份总额和出资日期;
(5)内部职工股出资证明编号、核发日期;
(6)董事长签章。
4.内部职工股股份凭证由职工持股会统一集中管理。
5.持股会建立会员持股名册,作为统一管理公司特定股份的依据。会员持股名册载明下列事项:
(1)会员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工作证号;住所、出资证明号;
(2)持有股份总数、股份分类及份额、会员出资金额;
(3)股份变动记录;
(4)理事长、会员、经手人签章。
6.会员使用出资证明,并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,可以查阅会员自身持股档案,办理股份转让过户、分红、退股手续。
五.股份持有限制条件
1.持股会会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 年(如3年)内不得转让。
2.对公司新人员,在试用期内,原则上不能持有(认购或受让)公司股权。新进职工在本公司服务 年方能持有,持有途径为:
(1)在持股会增资扩股时;
(2)其他职工转让股份时;
(3)持股会尚未募足的额度内。
3.对公司晋升或降级人员,其须通过买进或卖出部分股权,以达到相应的不同级别持股标准。
4.职工入股后一律不得退股,但有下列情况除外:
(1)死亡;
(2)退休;
(3)辞职;
(4)除名;
(5)辞职;
(6)调动;
5.职工股份没有继承权,职工之间不能相互赠予。公司因改组为上市公司之后,持股会作为发起人股,不得上市交易,而可根据有关法律,在公众股10%额度内另购内部职工股,按规定上市交易。
六.股权交易管理
1.股权交易的供方。
(1)特殊的退股;
(2)因增资扩股的份额;
(3)尚未募足的额度和结存股份;
(4)因降级需减持股份;
(5)转配股。
2.股权交易的需方。
(1)公司新人员所需;
(2)因晋级需增持股份;
(3)配股。
3.交易管理机构。由持股理事会负责股权交易管理。
4.交易规则。
(1)交易的价格。以交易时每股净资产为基准价格。
(2)交易时间。
a.可采取定期交易(每年定期几次);
b.不定期交易,当供需双方积累股份金额达到某个标准时,交易1次;
c.随时交易,每当有交易要求时就进行交易活动。
持股会可采取其中某种方式。
(3)交易撮合规则。
a.按申请的职工职位高低优先;
b.按申请交易的时间优先;
c.按申请交易的价格高低优先;
d.按申请交易量大小优先;
e.按交易的原因重要性排序。
通过组合a~(5)e生成撮合操作细则,进行交易。
5 .交易费用。
对股份交易成交的双方按成交金额各征收‰的手续费。
6.股份不能私自转让和炒买炒卖。私自转让和炒买炒卖的交易结果一律无效,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自负。扰乱持股秩序的,取消持股资格;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。
七.送配股管理
1.持股会可以因公司公积金转成注册资本而获得相应的新增股份。持股会按职工持股份额同比例放大其持股量,在职工持股名册记录。
2.持股大会可以用其相应的分红基金购买其他股份而扩大持股比例。各会员同比例放大其持股量,在职工持股名册记录。
3.公司增资扩股,要求持股会配股时,会员可以放弃配股权,该配股权可在公司内有偿转让交易。
八.附则
1.本办法由持股会理事会解释。
2.本办法经持股会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修正案亦需会员大会通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