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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总则
-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条统一、有序化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.适用范围
- 本办法适用于需公司统一打字、复印的工作。
- 凡各部门专用电脑打字工作,要不列入本办法管理,可参照执行。
三.任务的承办
- 公司打字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管理。申请人填写打字复印登记簿经各级有关领导审批后,由行政部根据轻重缓急统一安排。打字员不准私自接受打印任务。
- 公司复印工作由行政产负责管理,申请人填写打字复印登记簿经各级有关领导审批后,由行政主管或自行领用复印纸复印。
- 公司公文打印任务按公文处理办法程序办理。
- 打印件打印完后应将原稿、发文拟稿单、打印件一并交行政部。
四.打字复印费用核算
- 打印员应将打印材料信息按部门、人员分别造册登记、统计打字、复印工作量、数量。
- 公司依据制定的费用开支标准表,定期核算各部门费用,并纳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。
- 私人材料原则上不在公司打印、复印,经特批允许后,其费用从其本人工资中扣除。
五.技术规范
- 打字员打字错误一般不超过5‰,打字速度为100字/分钟。
- 复印用纸损耗率不超过2%。
- 电脑、复印机完好率超过95%。
- 工作室保持整洁,不准吸烟,不乱堆杂物。
- 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私自上机操作。因工作需要,经行政部经理安排后方可上机。
六.保密要求
- 打字员要对保密材料保密,对其废品当场销毁。
- 公司保密材料复印须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;绝密文件经总经理审批,机密级须经副总经理签字。
七.附则
1.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、补充,由公司颁布生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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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网上收集
阅读:3644 次
日期:2007-9-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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